九人社字〔2023〕8号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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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3-02-01 16:04  浏览量:195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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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补充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额,经研究,启动我市202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地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际岗位空缺需求,继续加大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在编制空额内,制定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全市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

二、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2023年度补充工作人员计划于2月17日前申报;市直各部门补充工作人员计划于2月10日前向市编办申报,2月17日前向市人社局申报。逾期将不再接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申报的计划。

三、申报程序

(一)编制审核。申报计划时,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进行汇总申报,并到同级编制部门核定编制。

(二)填表与报送。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申报填写《九江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人社局,上报表格还应包括市委编办下发的《(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报批表》;市直事业单位申报要填写申报补充工作人员计划表(编办审核盖章,附件2)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

(三)计划核准。市直事业单位申报的增人计划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汇总,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由市人社局将核准的补充工作人员计划下达各市直单位,市直单位根据核准的计划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报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申报的增人计划,经县级政府审核批准和市编办核定后,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四、申报要求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级别。市直事业单位申报填写补充工作人员计划表设置人员类别时,要根据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的空额岗位数填报,并写明对应的岗位级别(申报招聘计划时提供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表复印件)。县区申报的补充工作人员计划表设置招聘岗位类别及级别需各县区人社部门自行核准。

(二)岗位条件设置要求。岗位条件设置中专业条件应根据职位的工作需要设置,职员岗一般设置“专业不限”,确需设置专业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专技岗原则上设置大类,确需设置小专业的,对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应至少设置3个及以上小专业,并在专业条件里写明对应学历层次的专业(详见附件1、2说明)。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字〔2020〕74号)文件精神,岗位条件设置中严禁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

属《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发〔2017〕19号)确认实施范围的县及乡镇,可按照文件规定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并可拿出不超过30%的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三)岗位设置面向基层倾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等9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4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3号)文件精神,申报单位须拿出申报计划总数的10%-15%面向由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招聘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15%。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发〔2021〕42号)文件执行。同时统筹做好其他各类人员招聘工作。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标注“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五)充实乡镇(街道)工作力量。根据统筹兼顾相关人才政策、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人员力量下沉等原则,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关于做好补齐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发〔2022〕3号)文件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招聘力度,做到乡镇(街道)事业编制空编应补尽补。各县(市、区)2023年应补计划详见《2023年九江市各县(市、区) 补齐乡镇街道事业空编人员统计》(附件3)。

(六)落实定向招聘政策。根据《九江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九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人社发〔2019〕6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七)填报要求。为规范各单位资格审核上报统一格式,上报资格审核情况表时需按照样表要求填报主管单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职位代码、招聘计划数、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学历、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联系电话、资格审核情况、不合格原因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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