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县直单位选调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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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2-11-16 16:46  浏览量:1359  来源:未知

为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永丰县县直单位拟公开选调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2年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参加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村官和三支一扶服务期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 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3年以上”即2019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报考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在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县行政中心836室)报名,报考政府口事业单位的在永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需交纳报名费。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可在11月24日下午5:30前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

2.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人民政府网和永丰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如选调单位有试用期要求的,按选调单位要求办理。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按照永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要求后,方可参加笔试)。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0796-2512049

永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附件1.2022年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1).xlsx

附件2.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x

 

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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