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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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1-06-02 11:14  浏览量:1370  来源:未知

根据《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景德镇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入闱体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能测评

对象:报考公安、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入闱考生。

时间:2021年6月6日(星期日)

要求: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入闱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6月6日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景德镇学院(景德镇市浮梁县浮梁镇红塔路3号)西门集合。

二、体检

对象:所有入闱体检考生。

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要求:入闱体检考生于6月10日7:30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书写笔和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景德镇发展中心(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66号)中央停车场集合,集中前往授检医院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执行。

2.考生应遵守体检(体能测评)有关纪律规定和各项安全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妥善保管好个人携带物品。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体检(体能测评)集合点集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能测评)资格。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并空腹前往集合。体检费用自付(3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收取。

5.体检(体能测评)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替,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其中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电话: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798-8223645


附件1景德镇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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