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州临川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2人)
根据《关于印发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府办字〔2020〕112 号)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同意,临川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2名编外机关股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资质证书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4.具有较强的软件操作能力(CAD、广联达等)。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休息日不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临川区财政局205临川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8469203。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临川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人员需携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原件。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能、计算机基本操作、CAD和广联达软件操作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待遇
1.招聘人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不能胜任本岗位的,临川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免试用期,需开具工作证明。
2.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聘用工资为3600元/月(含社保),工会福利、中餐补贴按单位正式人员标准。
3.已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临川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临川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