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法院系统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分享

分享到:

    发布于:2020-11-23 14:36  浏览量:495  来源:未知

【导读】欢迎加入江西事业单位交流群:281414481

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人事招考中心)获取最新的事业单位历年试题及模拟试卷

image.png

江西政公教育提供更多2020年江西公务员考试,2020年江西事业单位考试、2020年江西三支一扶、2020年江西医疗卫生等考试相关信息及备考指导南昌市法院系统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2019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方案》(赣高法〔2019〕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现将南昌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19年7月18日。

  (二)集合地点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858号,地铁1号线艾溪湖西站),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早上6:50前到集合地点集中。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到将按弃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315元、黑色签字笔1支。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

  3、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成绩公示 (1).xlsx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