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2020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应届高校毕业生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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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20-08-06 08:59  浏览量:601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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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工作推进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人员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等详见《寻乌县2020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录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寻乌县信访大楼一楼(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寻乌县2020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1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要求岗位报考者提供);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资格证;

  (7)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领面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7日下午。

  2.面试时间:2020年8月18日,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面试,从多个方面了解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求职动机与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和人文涵养等。

  4.确定体检对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新入职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名单将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至少应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周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人员待遇

  1.基本工资按本单位同条件在编人员工资70%以上标准执行。

  2.“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

  五、其他事项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试,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社局、寻乌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1.《寻乌县2020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表》.xlsx

2.《寻乌县2020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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